朋友圈微商售假、電商刷單炒信、平臺拒退押金………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以后上述行為將受到法律約束。
近日,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負責人楊軍對該法進行了解讀。
微商、代購也要有營業執照
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幾乎無孔不入,刪除了一撥又來了一撥,從賣面膜、賣服裝,到賣食品、賣保健品,各種商品良莠不齊,還每天手機霸屏。一些消費者從微商那里買到假貨進行索賠時,卻被微商拉黑,無從投訴。
楊軍指出,《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后,微商、代購們都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擁有營業執照。否則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值得注意的是,個人銷售自家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需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的不在范圍內。
其次,微商和代購們還必須依法納稅!峨娮由虅辗ā芬幎,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并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此外,《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這意味著,如果微商或代購賣的是食品,還需要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
賣家售假,電商平臺或要擔責
網絡賣家侵權,相應的電商平臺或將承擔連帶責任。楊軍解釋說,《電子商務法》實施后,治理售假、山寨等問題也將有法可依,消費者網購將更放心、更安全。
記者從巴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了解到,調查發現,很多網絡平臺銷售的庫爾勒香梨,都是陜西紅香酥梨冒充的,該協會今年專門針對電商平臺開展了打假活動。
《電子商務法》實施后,第三方電商平臺須嚴格審核網店資格,若因資格審核不嚴導致出現售假現象,電商平臺也將承擔連帶責任!峨娮由虅辗ā芬幎ǎ娮由虅掌脚_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今年,乘坐網約車發生多起惡性傷人事件。對此《電子商務法》作出規定,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違反規定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追著買家刪差評最高罰50萬元
“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網購中,部分賣家在評論上做起文章,或是利用“小恩小惠”誘導買家給好評,或是雇“水軍”刷好評,這種行為將被禁止。
“今年‘雙十一’我在網上買了一件羽絨服,包裹里塞了一張返5元紅包券,條件是到網店給好評就返現;但實際上這款羽絨服像地攤貨一樣,跟網上展示的有很大差別,接縫處還有很多線頭。我當即要求退貨,賣家說拆了包裝和吊牌不給退。我氣不過就給了差評,結果網店老板打來電話把我一頓奚落,一連打了三四天電話要求刪差評,受不了這種騷擾,我不得不刪掉了差評!睘跏邢M者李冬梅說。
對于這種追著消費者刪差評的行為,今后將受到法律約束。《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楊軍表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公示信用評價規則,為消費者提供對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進行評價的途徑。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務的評價。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未為消費者提供評價途徑,或者擅自刪除消費者評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電商平臺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近年來發生的共享單車押金難退等問題,也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搭配發售須以顯著方式告知
買機票搭個“專車”接送,訂酒店搭個SPA放松……看似貼心的服務,有些卻是默認搭售,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購買了。
“前幾天我在網上買重慶到烏魯木齊的機票,票價打一折才250元,但是填完各種信息,卻讓我支付330元,莫名奇妙地給我送了一張機場接機券和一份航意險。我咨詢機票預訂平臺,對方說如果不接受這兩項服務,可以點取消,但‘取消’的說明字非常小,我找了半天才注意到,想想都窩火!睘跏邢M者劉娟說。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配發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
違法此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